政府信用也就是公共信用。包括正式约束制度和实施机制两个部分,其中正式约束制度外在表现为政府要制定各项法律、法规;而实施机制则包括政府绩效评估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政府信用惩罚机制以及政府权力监督机制。
企业信用泛指一个企业法人授予另一个企业法人的信用,其本质是卖方企业对买方企业的货币借贷。
个人信用指的是基于信任、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契约提供给自然人(及其家庭)的信用,使得接受信用的个人不用付现就可以获得商品或服务。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2014-2015 邮编:201615上海市信用研究会邮箱:shcra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