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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联举行所属学术团体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

    12月19日,市社联举行所属学术团体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市社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沈国明为所属学术团体及党组织负责人作了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辅导报告。会议由市社联学会处处长王克梅主持。来自市社联所属学术团体及党组织的120余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洪玫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沈国明书记在报告中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的背景、特点、内容和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的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沈国明书记阐述了诚信与法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并用生动的案例论证了诚信和法治的关系,提出社会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法治社会必然是诚信社会,没有诚信而谈法治是不可想象的。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必然从经济、社会、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领域都要求人人讲诚信,并具有对失信者相应的惩戒措施,打击各种欺诈的不诚信行为,切实地保护人们的信赖利益。法治建设就要培育社会诚信体系,而社会诚信体系又能促进社会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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