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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关系研究”开题会召开
    2015年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制专题“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关系研究”开题会于2015年6月1日在人民大道200号207会议室召开,开题会由上海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教授主持。
    课题负责人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洪玫主要从七个方面介绍了课题研究的思路:一是引言,国家和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介绍,尤其是鉴于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给列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六项制度创新之一,因此可以信用分类监管作为切入点,在自贸区内进行试点,成熟后向全市甚至推广到全国。二是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联动的理论基础研究,主要从社会信用体系基本理论、行政监管的基本理论、社会信用体系在行政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加强和创新政府行政监管、提升政府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三是互动与互联:社会信用体系和行政监管体系关系分析,主要从二者联动机理和联动模式研究。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联动现状及原因分析。五是均衡与效益:二者联动发展策略研究。六是统筹与保障: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联动发展路径及保障措施,从法制化路径和社会化路径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七是结论与反思:走向均衡发展。
    上海市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常江对课题的研究从工作的角度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厘清社会信用体系与行政监管关系,政府职能如何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制度措施、建议要有可操作性;二是和自贸区实践相结合,总结自贸区先行一步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建议;三是国外关于政府监管相关资料的比较研究分析。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信用管理处副处长王晋从本市信用制度建设、信用数据的归集和应用、信用平台的运行等方面介绍了上海市信用建设近几年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课题研究通过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梳理,从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开、信用产品的流转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相关制度安排。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邹根宝教授针对现有条件下提出课题研究的难度较大,要聚焦重点选取一、二个点加深研究,避免太宽泛,面面俱到,把主要问题讲清楚,争取能在某个方面为政府决策咨询提供参考。
    上海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教授总结提出要以问题研究为导向,在调研、访谈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外比较研究,选取几个典型行业剖析分析,找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行政监管服务的实现路径,通过对目前本市信用数据的归集,信用平台运行和信用信息应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的梳理,实现在国家大幅度取消行政许可、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如何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加强行政监管,实现政府行政监管方式的转变。
    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松林、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黄韬、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袁象等参加了开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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