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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举行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学校开展诚信教育,记录诚信信息,建立约束惩戒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借新《规定》的修改实施和第16届上海市社科普及活动周的契机,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指导下,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联合主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和上海诚信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成功举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许玫致欢迎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吴能武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处处长应毓超致辞。

    项目负责人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教授洪玫介绍了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陆海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秦浦泉、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祖荣、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副教授刘晓明、金融学院辅导员顾正云和上海法治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用学研社大学生诚信志愿者共同出席本次启动仪式。

    会议由金融学院院长许文新教授主持。

    许玫在致辞中表达了对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衷心感谢。她指出,诚信不仅是对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的重要体现,还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重要品德,“立信”二字更深深扎根于我校校训中。此次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更重要的是担负起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推广的职责。

    吴能武表示,从法律的概念来说,信用是整个社会的契约;从经济方面来说,诚信是整个市场秩序能够完整建立和良好发展的基础;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信任是一个人的立身处世之本。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市场运转和经济发展的中间力量,他们的诚信教育工作更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应毓超强调,高校大学生个人的信用状况和消费习惯,不仅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更与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息息相关。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通过多种渠道展开社科素养调查,以进一步了解大学生个人诚信与全社会信用状况之间的关联。

    洪玫表示本次活动将从大学生学业信用、行为信用、经济信用、就业信用四个方面进行概念解析,通过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详细介绍以培养大学生的理性消费、信用消费的观念,并宣布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在当今社会,信用既衡量着大学生的道德水平,还考验着大学生以经济需要为目的诚实守信的能力。“诚信教育”是培养新时期大学生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通过广泛的、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与教育,让大学生真正认识到讲信誉、守信用、重信义的重要性。培养他们把个人信用既看成是一种道德品质,又看成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将诚信的品格与维护个人信用的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个人信用意识、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维护个人信用记录。

    据项目负责人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教授洪玫介绍,根据国家和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此次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将持续1个月,通过举办启动仪式,编制和发放大学生信用知识宣传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用学研社的大学生诚信宣传志愿者到各高校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面推进上海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希望通过此次上海市“诚信教育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普及大学生的信用知识,全面推进上海市高校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大学生的信用素养。

    教育诚信的缺失,并非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教育不是一个孤立于社会之外的存在,教书育人也并非只是学校、教师的职责。要通过加强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促使社会信用与教育诚信的良性互动,从教育本身入手,政府、社会和高校齐努力共同推进上海市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此次活动也是上海市第16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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