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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理解

    有效的信用管理十分依赖相关法律的支持,没有法律的配合,信用数据的透明性和真实性无法保证,个人的隐私无法保护,信用信息的公开、开放和应用无法实现,信用管理的作用无法得以发挥。因此,信用相关法规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效用的重要保障。
    6月24日,松江区发改委牵头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开展对“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理解的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洪玫教授,围绕《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文本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等内容做了解读,深入剖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社会需求和深刻现实意义,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自身诚信涵养和诚信履职意识,发挥公职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树立“信用法治”意识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政府系统强化守信意识和失信法治思维。
    松江区发改委副主任火光主持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专题研讨会。此次专题研讨会是《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一年多上海市人大开展本条例的执法检查。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颁布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的诚信意识越来越强,诚信也逐步深入到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做好信用工作,对于深化推进一网通办、“放管服”改革、自贸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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