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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的多学科探讨——推进多视角信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跨学会研讨会会议综述

    10月27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市伦理学会、市金融法制研究会、市世界经济学会联合举办的“2023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的多学科探讨——推进多视角信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市社联成功举行。此次跨学会论坛是上海市社联2023年度合作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推进处处长袁豋全分别致辞。由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洪玫教授主持。来自国内信用、伦理、法学、经济金融和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从信用数据共享与应用、契约理论下的诚信教育、金融信用风险防范与数据安全、信用经济基础与创新四个主题推进多视角信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在致辞中指出,基于国家和上海对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教育领域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本市教育领域的信用治理能力,全面促进本市教育行业规范性和法治化发展。推进多视角信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更好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学理支撑,推进实践基础上的信用理论研究。上海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仅要以法律法规为根本保障,以法治“信”,还需要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将制度与诚信教育相结合,精心构建教育信用理论体系,做到与时俱进、理论创新发挥制度的最大效用。为推动上海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推进处处长袁豋全在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高质量发展不仅要依靠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还要依靠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完善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等,近年来,上海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用理念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信用制度基础建设越来越完善;信用治理功能彰显,优化了营商环境。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洪玫指出,目前,信用的研究落后于信用的实践,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大信用”,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但是,不管从哪个维度推进,最终都是落脚到对经济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像我们前几天新闻看到的陈女士“被失信”一事,表面上看带来的是社会问题,但实际上涉及到许多专业上的问题需要我们思考,比如信用行为、信用信息、信用数据平台的运营、平台运营者的信用、信用平台的监管、信用制度的完善等作为信用经济的要素,还有组织边界的弱化,经济、技术和制度紧密相连等,里面的许多问题都需要专家学者亟待研究解决。
    信用数据共享与应用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教授张继红认为,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将信用信息定义为“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其中,个人信用信息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功能作用价值在征信领域又与其他一般个人信息有明显差异。鉴于信用信息在征信领域发挥着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等积极作用,不应“一刀切”的统一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告知同意”原则,理应按照个人信用信息本身的特殊性适用不同的采集规则,在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彭辉研究员作《高效精准信用监管的金山探索与实践》的汇报交流,强调“三书同达”即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金山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及修复告知书》《金山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跟踪单告知书》,这对于帮助企业解决信用修复事宜,了解企业的经营困难和诉求,听取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对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督裨益良多,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包国强认为,艺术交流是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信用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涉外艺术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涉外艺术市场是文化商品经济的重要循环系统,起到连接艺术产品生产与海外消费的纽带作用,涉外艺术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实现文化艺术产业循环系统升级的必要步骤。我国艺术市场已经走向世界,这一过程中必须要有坚实的信用体系作为支撑。要立足于新时代艺术市场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建构我国涉外艺术市场信用体系为一带一路艺术市场规范化经营及其信用治理提供保障。
    上海师范大学全球城市研究院副教授王宇熹认为错告者和检举失实者犯错成本低,数量大,给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刑法》关于错告行为免于处罚,容易引发举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造谣一张嘴,澄清跑断腿”。建议引入举报者信用机制来提高失信举报的成本。错告和检举失实者的首次犯错认定为轻微失信行为;连续三次以上错告或者检举失实将累计成为一般失信行为。依法依规确认的诬告陷害行为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将诬告陷害、错告、检举失实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干部诚信档案,并将检举严重失信信息归集至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华夏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潘文渊认为,与西方制度聚焦于市场信用不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为了防范交易风险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是将其置于社会治理创新的视角下全面铺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现有行政监管工具中,融入信用元素,开展信息公示、信用承诺等方式,形成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以开放、互通的数据基础为前提,助推声誉机制发挥作用,不仅可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理性,还有利于公共治理主体规制方式的优化。
主持人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熊琼认为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和关键。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市场供需的有效衔接,有助于资源优化配置,更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在探索信用数据信息共享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思考,加强相关理论研究,进而指导实践,努力加快信用数据信息共享与应用的步伐,从而切实推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契约理论下的诚信教育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陈泽环认为,高校文科科研领域中的信用建设,主要属于社会诚信范围。在社会信用和个人诚信建设中,我们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就伦理学的努力而言,当务之急就是要唤醒中华民族文化血脉中的诚信基因。关于高校文科科研中的诚信问题,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要重视国家重大课题的申报人员和实际落实成员之间的差异。二是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必须发表C刊论文,容易产生各种副作用。在这方面,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采取合适的措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
    上海财经大学马院教授夏明月认为,信用伦理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道德基石,对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开展良好社会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忠诚、经济信用和文化信用三个方面。随着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来自经济、政治、个人等层面的失信问题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为客观层面的信用关系嬗变、主观层面的信用意识淡薄以及制度层面的信用机制缺失。培育和发展信用伦理,筑牢社会道德之基,需要遵循义利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统一、强制约束与非强制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信用伦理教育、建立完善有效的社会信用制度、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朱丽莉认为,传统道德教育主要采用“注入式”教育方法,运用的基本策略是将圣贤教导、主流价值观和道德榜样组合形成道德教育链条,对受教者进行灌输。而新型诚信教育方法可以先将传统诚信教育方法中的精神文明和心灵感应移出研究框架,将“明理而后行”的教育方法进行次序颠倒和形式简化。描述教育过程的公式被改造为:行为强制—心理反应—惯性生理反应—懵懂觉悟,即从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
    主持人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郝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弊端是,过度强调信用的工具化而忽视信用的伦理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突出诚信,而不是把信用仅仅作为工具。信用工具化是功利化的表现,信用透支现象就是一个明显的后果。信用透支本质上是把原有的信誉作为成本来谋取利润的行为。比如,商家把低品质的产品包装成高品质的商品来卖,以赚取更高的利润,这就透支了信用。结果是,一经发现,商家就可能面临破产。正因为经济信用的两面性、工具性,所以更加需要信用价值的理性回归,需要信用体系、产权制度、法律制度与伦理规范的共同保障。
    金融信用风险防范与数据安全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原纪委副书记许慧诚认为,信用是金融的精髓,是金融业者的必备知识。目前有一些现象值得思考:一是信用因经济金融化而弱化。承受经济下滑给金融稳定的压力越大,恐慌、违约会第一时间传导、冲击信用;二是信用的程度由信仰、情怀决定;三是信用的基石被“圈子”、“人脉”侵蚀; 四是信用无视传承很容易被破坏;五是信用要在科技创新中准确定位。六是信用离不开有效监管的保驾护航。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是对近年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一个及时应对,对金融信用的发挥予加强是一个最好的保驾护航。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博士后李瀚琰认为,金融科技应用的本质是基于金融数据,依靠算力和算法解决金融领域的特定问题。金融科技工具种类繁多,成为现代信用体系构建的主要抓手。国内阿里巴巴“芝麻信用”、融都科技、招商云创,美国的Aladdin Platfrom、AlphaSense、Codex以及瑞典的Swish、Klarna为金融科技构建信用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由于我国企业多以间接融资为主,并以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和农村通过金融科技构建信用体系成为突破口,其主要路径为:建立金融科技平台、打造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评价模型,并构建金融风控模型。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后黄健傑认为,在当今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大规模数据管理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跨领域信用平台在数据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是法律和伦理层面的。我们需要共同努力,细致解决这些问题,以平衡公众利益与个人权益。本人将从跨领域信用平台的内涵、数据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信用评估的关键原则、大规模数据管理的重要策略以及构建合规与数据安全并重的信用体系这几方面展开该主题的讲解。
    主持人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刘明明认为,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风险。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也是影响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现代金融是完全建立在信用和风险管理之上的经济活动。所以信用对金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金融信用的风险又如何进行管控呢?这可能是信息时代和大数据时代金融领域一个极重要的课题。
    信用经济基础与创新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亮认为,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给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技术方面的明显变革,这表现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升级信用评估模型、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诚信记录和利用人工智能推动信用信息管理方面;二是表现为融合,表现为信用行业与不同行业之间的融合,信用涉及到的领域在迅速扩大并赋能各行各业;三是合作,信用行业内部之间,信用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通过数据共享、资源共通和利益共盈等方式,合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方显仓认为,一方面,国有经济信用奠基于政府“金边信用”。理论上“金边信用”可保障国有经济的高信用状况。但政府部门管理者短期任期制与国企保持高信用的长期目标存在“不合拍”;落马官员个人形象一定程度影响金边信用,也不利于国有经济的长期信用成长。另一方面,国有经济信用奠基于大银行的信息中介和风险中介职能定位。国有大银行未能很好发挥此职能,未能生产和保护高质量的经济信息,未能有效地发现风险、承担风险从而为投融资者提供风险中介服务。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明辉认为,一是信用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中国古代社会很早就出现了货币,但是却没有产生现代的金融体系。这与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有着密切的关系;二是在中国,由政府来强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排他性,同时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看,也不可能由市场和外部第三方来建立信用体系,只有靠政府来建设,将其打造成公共品。三是,我们研究地区失信环境与企业银行贷款时发现,在失信程度比较高的地区,一个诚信的企业在失信的地区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和溢出效应的。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嫦认为,金融契约本质上是一种高信任聚集的契约,资金供给方出于对资金需求者或是对金融机构的信任,把资金出借给需求者。信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义信任,是指一个地区的居民对包括陌生人在内的社会大众的整体信任水平,另一类是特殊信任,这种信任局限于家族、老乡等特殊关系形成的群体内部。当地区产权制度发展不完善、抵押品资源匮乏时,应积极发挥特殊信任在非正规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当制度环境质量逐渐改善,应着力发展正规金融市场,提高地区的广义信任,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货币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孙立行认为,法制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做配套,信用经济无法实现。迄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推动信用建设的政策文件不少,但却始终没有达到预期成效。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文件的执行实施走样,没能落地落实落细,缺少法律约束力,需要以硬性制度约束提供法治保障。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还存在立法滞后,规制缺位,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又存在“以政代法”的越位和错位现象,出现政府管理部门过多、过度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且在执行过程中政策“朝令夕改”。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沈瑶总结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要以诚信和信用为本的契约经济。信息数字化背景下,遵从诚信和信用的理论问题,特别是实践问题更是层出不穷,事关个人、群体、各类经济社会机构、政府乃至信用监管机构本身。构建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信用环境,形成自觉讲诚信、讲信用的社会环境,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平衡并约束好各方利益,明确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层面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与机构的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管。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一级调研员郑辉总结认为,应当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立足国内并汲取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实践,在进行重大体制嬗变、重大制度改革、重大利益调整的基础上,形成“1+X+N”的制度模式,亦即包括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加上若干单项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一批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内的庞大的、内在和谐统一、逻辑衔接有序的制度群。着重解决社会信用信息分类归集、信用奖惩、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环境建设等相关制度。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管理处处长梁玉国总结认为,上海市社联一直着力推进跨学会学术活动,跨学会学术活动是我们社联一直重点支持的项目。近年来,信用问题逐渐被学术界关注,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及伦理学等诸多学科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同时,伴随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各类信用应用不断深化,逐步深入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也体现出科技与人文的融合。目前来看信用理论远远落后于实践,信用热点问题的跨学科研讨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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