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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每年可免费查两次
                                                    来源: 北京日报
    央行5月27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而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两次免费。
    您在银行办理过几张卡?申请过几次住房贷款?有没有发生过逾期不还的现象?这些信息都可以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找到答案。
    央行客服人员透露,个人信用报告中包括的主要信用信息有:住房贷款以及其他贷款的账户数、未销户账户数、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和为他人担保笔数;此外还有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等。
  “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客户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都会通过商业银行的数据报送而进入个人征信系统。无论是对于市民还是银行,信用报告都有很大的作用,良好的信用记录不仅可以让市民享受到便捷的信贷服务,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信贷机会。
    2013年3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试点网上查询信用记录。当年10月28日起,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扩至9省份,增加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个试点省份。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表示,新的查询决定是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做出的。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一般来说,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个人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
    如果市民在今年6月3日前已经查询过本人信用报告,次数如何计算?征信中心负责人表示,2014年个人查询次数自2014年6月3日开始计算,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
    据了解,市民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查询网点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后提交查询申请,对个人当年查询次数超过两次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个人需要缴纳查询服务费,由个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查询。收费初期采用缴纳现金方式,以后将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杨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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