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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引领社会信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开“空头支票”、优惠政策不落实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全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对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当中的失信情况,会纳入信用记录。

    近年来,个别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开“空头支票”、优惠政策不落实,某些公职人员“信口承诺”,兑现却遥遥无期等问题屡见不鲜。此类失信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威信。

    政务诚信是政府推行各项政令的有力保证,在社会诚信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政务诚信的建设需要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不确定的事不承诺,自己做不了主的不承诺,政策不明确的不承诺”。少承诺并不是不让承诺,对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敢于承诺,但既然说了,就要确保做到。这就要求在做出承诺时要注意分寸,掌握好尺度,不可大包大揽,不能信口开河。同时,政务诚信的建设不仅需要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增加强制力量,更要教育引导每名公职人员,做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行政水平,做到“言出必行,行之必果”,使政务诚信成为奠定社会信用的基石。

(司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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